申請新年度教協會員 ( 2008-2009 年度)
 
入會資格
入會手續
會籍年期及會費
入會的合法權利
會務簡介
會章
會員家屬證
由組織部負責招收、組織、聯繫會員及整理會籍資料工作。 查詢電話:2780 7337。
 
入會資格
 
按本會章程規定:第三條「會員及會費」
凡受僱於本港官立、津貼、補助、直接資助、私立學校之檢定教師、准用教師、或依照教育條例豁免註冊學院之教師等專業人員,以及具同等資格而任職校長或受僱於本港教育統籌局或其他機構任教育工作者,不分性別,願遵守本會章程,均得加入本會為會員。
凡會員已達法定退休年齡或因健康不佳退休而又非在另一行業、產業或職業正式受僱者,經理事會決議,得為榮譽會員。
 

 
入會手續
 
填寫表格 → 繳交會費 → 寄或交回表格
 本會每年於八月下旬開始,陸續寄入會及續會表格往各單位,請向單位教協代表辦理入會/續會手續。
20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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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籍年期及會費
  會籍年期由每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會費每人每年60元(榮譽會員會費30元)。每年九月一日開始繳交(八月一日起接預繳),中途入會者亦須照繳當年會費。
   
 
入會的合法權利
  根據僱傭條例規定,所有僱員均享有加入已註冊之職工會為會員或出任該職工會為辦事人員的權利,在任何適當時間內參加職工會之活動,僱主不得禁止或勸阻僱員使用此等權利,或因僱員使用此等權利而以任何方式對彼等加以歧視。如有任何僱主或其代表違反上述條例,一經判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港元。遇有上述情況,僱員應立即向其職工會投訴。
 
 
剪報:《明報》(2005.05.18) 教協會員:獲最新教育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