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煒佳
這是甚麼類型的實用文?我實在不能給它一個名目。私人信件?公函?通告?啟事?報告?建議書?新聞稿?……論格式它都不是。但按實況,這是教署回覆學校的函件,照理應屬公函,所以下面謹以新式(西式)公函的要求,用點列的形式指出它的錯誤所在。
| (1) |
公函上款不能以「致」字及冒號(:)開頭。 |
| (2) |
標題應放於上款及正文之間(但這不一定算是錯誤)。 |
| (3) |
上款內的「校長」職銜不用在前面空一格(即「挪抬」)。 |
| (4) |
正文第一行「台端」前空一格,但第二行「貴校」前卻無空格,前後不一貫;且若使用隔格抬頭作尊稱,則「貴校」亦不能放於行末,應予抬頭(即「平抬」)。 |
| (5) |
同理,末段的「台端」前亦無空格。(在新式公函中,可以全部不使用隔格抬頭,卻不能部分用,部分不用。) |
| (6) |
末段「僅」應作「謹」。 |
| (7) |
末段「認識」一詞漏了「認」字。 |
| (8) |
下款末字應與行尾對齊。 |
| (9) |
日期應與行首對齊。 |
其他用語上的瑕疵(如「你」、「我」的使用等),不再一一指出討論了。
百多字的信,可以錯至如此,夫復何言?
|